又一高官歡場玩

香港又一高官歡場玩出禍﹕女子勒索50萬元(圖)

DWNEWS.COM– 2007年8月1日7:26:45(京港臺時間) –多維新聞網

東方日報報導/廣播處處長朱培慶的桃色丑聞成為城中熱話﹐近日再爆出有首長級政府高官於歡場認識陪酒女郎後﹐背妻發展婚外情﹐當高官獲悉情婦意外懷孕後﹐ 又要求對方墮胎及提出分手﹐結果被情婦涉嫌勒索五十萬元「?煲費」。被捕陪酒女郎昨在區域法院否認一項勒索罪名﹐更特別聘用資深大狀戴啟思挑戰控方保密高 官身份之申請﹐惟法庭最後頒令不得將涉案高官等四名控方證人之身份曝光。

卅六歲女被告許榮﹐被控於今年二月廿三日至六月六日為使自己獲益而以恫嚇方式﹐不當地要求高官X先生交出港幣五十萬元。控方昨庭上表明屆時會傳召高官X先 生﹑X先生妻子X太太﹑L先生﹑Y小姐及一名警員共五人作供。控方在庭外對X先生的身份守口如瓶﹐拒絕透露任何資料﹐惟透露尚未有指示會否用屏風遮擋X先 生作供。
挑戰控方圖揭X先生身份

女法官源麗華昨午於內庭聆聽雙方陳詞後﹐裁決時坦言控方申請將案中的四名證人X先生及妻子﹑L先生及Y小姐的身份保密﹐法官參考上訴庭指引﹐認為若將勒索 案受害人之身份曝光﹐會令有關人士抗拒舉報﹐遂頒令將有關證人的身份保密﹐法官又指包括傳媒等人士若將上述證人的身份曝光﹐將會有被控藐視法庭罪名之虞﹐ 最後將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二日作五天的審訊﹐准許被告繼續保釋外出。

X太揭夫外遇逼提出分手

女被告許榮涉嫌勒索政府高官五十萬元。(陳錦輝攝)

案情透露﹐被告早年於內地與在港任裝修工的丈夫結婚﹐當時丈夫已與前妻育有三名兒女﹐惟被告申請來港團聚後﹐卻因夫婦不和而分居﹐之後被告到登打士街一間 卡拉OK任陪酒女郎。直至去年十月﹐屬首長薪級第三級的政府高官X先生﹐前往該K場消遣邂逅被告﹐雙方一見如故﹐兩個月後更發展親密關系﹐期間被告疑懷有 X先生之骨肉﹐惟最終在X先生之要求下墮胎。

兩人發展婚外情時﹐已婚的X先生愛屋及烏﹐曾去信給被告遠在內地的姨甥﹐於信中自認「姨丈」之餘﹐又表明會帶他們到港旅游﹐亦曾主動將衣物及玩具送到內地給被告的親人。

惟到今年二月﹐X先生妻子終揭破X先生與被告之親密關系﹐妻子遂要求X先生致電被告提出分手﹐怎料事隔一個月﹐X先生仍相約被告在西餐廳見面﹐更作出愛的 宣言「唔會辜負你」。最後﹐由於X先生妻子的貿易廠在該段時間先後收到多張神秘傳真文件﹐內容有「Call你老公啦」等無厘頭字句﹐X先生妻子懷疑乃被告 所為﹐遂要求X先生報警。X先生向警方表明案發時遭被告勒索五十萬元﹐否則會向外揭發兩人的親密關系。

「謎女郎」住公屋有錢聘大狀

高官桃色丑聞案的女被告許榮﹐其廬山真貌昨在區院首度曝光﹐雖然她過往曾任陪酒女郎﹐惟外表斯文並顯得弱不禁風﹐其背景更恍如「謎女郎」﹐報住公屋的她﹐除了早前於高等法院能交付九萬五千元現金保釋外﹐昨日更私人聘請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迎擊控方。

近十萬元現金擔保

女被告於六月在東區法院提堂時曾被收押監房看管﹐惟直至上月廿四日才成功在高院取得擔保﹐當中其丈夫以五萬元作人事擔保外﹐其餘九萬五千元為現金擔保。由 於控方上周去信要求法庭頒令將高官的身份保密﹐被告昨更特別聘請專打《基本法》及《人權法》的資深大狀戴啟思「挑戰」控方之申請﹐審訊時亦會改聘女大狀姚 姜敬淑代表抗辯。

現年卅六歲的女被告昨清早便抵達法庭﹐身穿簡單便服及略施脂粉﹐未見有任何親友陪同﹐她在犯人欄聽審時一直表現淡靜﹐惟上午離開法庭時情緒非常激動﹐更當場?淚﹐女被告雖然在庭外大方讓記者拍攝﹐惟面對提問卻一概不肯作答。

直至下午五時女被告離開中環的律師樓時發現有記者守候﹐遂在該區不停帶記者「游花園」﹐最後火速登上預約之的士﹐成功「撇甩」尾隨的採訪車。記者昨亦到訪女被告報住的大埔寓所﹐惟沒有人應門﹐其鄰居表明該單位有一男子及內地女子居住﹐而該男戶主更「有三個老婆」﹐令被告的身份更添神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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